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于2019年1月单独设置。主要开展财务收支审计、经济责任审计、企业审计、科研经费审计、工程结算审计、经济合同审核、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等工作。审计处主动适应新形势要求,深入贯彻上级要求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,服务学校“双高”建设,切实履行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责。具体职责如下:
1.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学院内部审计制度。
2.对学院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实施独立监督、评价和建议。
3.组织开展财务收支审计、实体经营情况审计、绩效管理审计、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审计、内管干部(或院办企业负责人)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学院内部审计工作。
4.组织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审计,参与学院各类工程项目的监督。
5.开展经济合同审核、制度办法合规审核等工作。
6.负责本部门建设与日常管理。